標題:勞動部令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第1項規定-招募本國人從事營造工作之本國勞工人數認定 公文
   
核釋就業服務法第47條第1項所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前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之工作,應先以
合理勞動條件在國內辦理招募,經招募無法滿足其需要時,始得就該不足人數提出

發布單位 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 109-08-28

檢核日期 10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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