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令 中華民國 107 年 7 月 16 日 勞動發事字第 10705076595 號 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 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 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相關申請書表 部 長 許銘春 相關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