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動部修正「雇主聘雇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日勞動部修正「顧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二條規定
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雇主聘僱第二類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廢止招募許可及聘僱許可裁量基準
公布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
修正時間:民國 107 年 11 月 02 日
法規類別:職業訓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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