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動部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日勞動部修正「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
裁量基準」,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名稱: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不予許可及中止引進裁量基準
公布日期:民國 96 年 09 月 10 日
修正時間:民國 107 年 11 月 02 日
法規類別:就業服務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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