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事字第1040513054號  

主旨:公告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以下簡稱本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
   作之網路傳輸申請方式。
依據: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6條之1規定。
 
公告事項:
 
一、為提供雇主更便捷之外國人聘僱申辦管道、更多元化繳費方式、透明化的案件資訊及簡化行政程
  序,以提供24小時異地申請服務,除書面送件申請方式外,依本辦法第6條之1規定新增網路傳輸
  方式。
 
二、自104年11月16日起試辦,105年1月1日正式上線,雇主申請以下案件,得經由外籍勞工申請案件
  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網址:https://fwapply.wda.gov.tw)提出申請,相關申請書及應備文件
  資料正本應自行保存備查:
  (一)工作類別: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本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不含營造工作)。
  (二)案件類別:外國人聘僱許可、離境報備、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通報申請案。

 部長 陳雄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