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保費與人身保險費合計列舉扣稅2.4萬元勞保局提供多元管道查保險費繳納資料  
日期:2018-04-16
106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即將於107年5月1日開始申報,勞保局提醒,依《所得稅法》規定,健保費可
全額列報扣抵,不受每人每年2萬4,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限制,而勞保費與其他人身保險費(一
般商業保險、國民年金保險、農民健康保險及軍公教保險等)係屬非健保類,其列舉扣除額度合計
上限為2萬4,000元。
勞保局表示,為方便民眾報稅及核對所得扣除額,已將106年度勞保、國保、農保的個人繳費資料提
供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被保險人如果以網路列舉申報綜所稅,在網路申報時,報稅系統會自動顯示
106年度可扣抵總金額,不須另行檢附繳納資料。
另外,勞保局也提供多元管道查詢保險費繳納資料,有自然人憑證者,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
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個人網路申報及查詢作業」平台即可線上列印勞保、國保
及農保繳費證明。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則可到7-11、全家、萊爾富、OK等超商,利用多媒體資訊工作站
列印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須自付列印費用)。
無自然人憑證者,可申請郵寄、臨櫃申請,或直接電洽。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可前往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e化服務系統/國民年金繳費證明/郵寄申請;持身分證及印章親自或委託他人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
列印勞保、國保、農保繳費證明;勞保局國民年金組(02-23961266轉分機6033)申請申請國民年金繳
費證明;至於勞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單位申請,農保繳費證明請逕洽投保農會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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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