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保障新住民從事農漁業權益 立委提修法新住民在台居留滿6個月可加入農漁會  
日期:2018-05-10
為爭取從事農業、漁業的新住民權益及福利,國民黨立委林麗蟬9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單位
正視尚未取得國籍卻從事農、漁產業的新住民的權益保障問題,提案修正農、漁會法部分條文,主張
新住民在台居留滿6個月者,就可以加入農會、漁會。
林麗蟬與同黨立委廖國棟、王惠美、許淑華及多名新住民代表在立院召開「農漁會修法一小步 新住民
權益大進步」記者會。
林麗蟬說明,很多新住民姊妹嫁到農業家庭、還是漁業家庭,必須跟著夫家去務農、出海。但現行農
會法、漁會法規定,必須取得中華民國國籍才能申請加入農、漁會,所以對許多尚未取得身分證,卻
已經在從事相關行業的姊妹來講,不僅無法享有農、漁民相關權益,也沒有職業上的保障。
廖國棟指出,現在農、漁業嚴重缺工,新住民的加入,對台灣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資源,所以會全力支
持這樣的法律修正。
王惠美表示,蔡政府強調的新南向,應該要先從友善新住民做起,尤其雲彰投地區,農、漁相關產業
缺工嚴重,如果新住民加入農、漁會,不僅可以提升新住民對於農、漁會的參與、增加相關產業動能
,來減緩缺工問題,比起打工度假的效果絕對會好很多。
許淑華表示,目前南投有9000多位新住民投入農業勞動,如果在工作時,沒有政府給予應有的保障,
等到發生事情是非常令人遺憾的。所以,這次的修法就是要在生活層面上,給予新住民照顧。
政大法律學系教授廖元豪指出,修這樣的法律不難,尤其現在農、漁民不只是中華民國國民才有從事
這樣的產業,隨著時代改變,我們可以順勢修正相關法律,像現在的工會法、人團法、健保法等等,
其實都沒有限制只有我國國籍的民眾才能加入。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