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遠洋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惡劣引國際注意立委籲漁業署及勞動部保障外籍漁工人權  
日期:2019-01-11
近幾年台灣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引起外界重視,國民黨立委許毓仁10日上午偕同民進黨立委陳曼麗、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律師黃昱中召開記者會表示,連續5年的美國國務院「防制人口
販運報告」及「各國人權報告」都提到,台灣應該加強保護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外籍漁工,要求漁業署
及勞動部保障外籍漁工人權,改善外籍漁工工作及居住環境。
許毓仁指出,台灣遠洋漁業外籍漁工的勞動條件惡劣,已經引起歐美國家高度關注,甚至歐盟近期還
要對台灣提出警告。他指出,將會在新內閣改組第一次總質詢時,針對外籍漁工勞動條件改善之議題
質詢新任閣揆,並提出5點訴求,包括釐清漁業署及勞動部間之權責分配、提出外籍漁工受虐問題改
善方案、改善外籍漁工工作及居住環境、解決外籍漁工淪為債務勞役之問題、加強勞檢並重新評估外
籍漁工工時及實拿薪資之合理性。
陳曼麗則指出,台灣有1萬2千名在近海作業的外籍漁工,因會登陸台灣本島,屬於勞動部管轄,但還
有更多在遠洋漁船作業的外籍漁工,是從本國如越南,直接簽約、出海,這塊屬於漁業署管轄,然而
兩者權責不清,勞動檢查無法被落實;加上船主為充分利用漁船上的空間,漁工生活空間非常狹小,
甚至只能在甲板上洗冷水澡,無論身心靈壓力都非常大,因而影響生活健康。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直說,這種惡劣的工作環境令人難以想像,有很多船隻上面沒有洗
澡地方,甚至沒有廁所。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法律顧問律師黃昱中表示,不管是兩公約還是勞基法或職安法,台灣漁業產業都
沒有依法落實,他認為關鍵在於勞動部跟漁業署在外籍漁工的法規上有權責不清的問題,且就算勞動
部有錄音申訴電話,光是印尼移工就有3種語言,翻譯也是費解的實務問題。
農委會漁業署長黃鴻燕表示,漁業署在國外幾個主要基地,漁船經常出入的港口派員檢查,檢查人員
有130人,其他則不定期從國內派員檢查;其次,若未經漁業署同意不能經營仲介業務,據統計,境外
僱用船員約2萬人,須經漁業署核備,這些仲介公司約50幾家。
黃鴻燕指出,外籍漁工薪資給付被仲介收取部分費用的問題,現在法令已經不能允許從薪資抵扣,必
須直接匯入船員帳戶,另近幾年各港口都陸續完成建置,甚至考量宗教信仰,港口也規劃有祈禱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則強調,境內外籍漁工是受到勞基法的保障,絕對沒有「一國兩制
」的情況,如果雇主或仲介業者有違法,勞動部絕對會依法開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