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外來人口因風災證件污損 申請補發免收規費  
日期:2016-07-15
因應尼伯特颱風重創臺東、蘭嶼、綠島等臺灣東南部地區,為協助受災地區外來人口迅速復原,回歸
正常生活,移民署提供相關災後便民措施,諸如因颱風致在臺受傷時,協助其相關親屬來臺探視;遇
有重大突發事件,將積極協調相關機關專案許可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於國內或入境時遺失護照者可向
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服務站或抵達機場或港口時申請遺失紀錄證明。

為使受災地區外來人口得以安心居住及重建家園,若因風災而致使證件污損或遺失需重新申請補發入
出國(境)許可等相關證件者,移民署將免徵各類證件規費;另對於係因此次風災而逾停留期限者,出
境時,移民署各機場港口國境事務大隊將協助辦理出境手續等便民措施,相關詳情可參考「內政部移
民署颱風災後救助及便民措施表」。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