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1人以上住院職災 8小時內辦理通報  
日期:2016-07-15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公布今年5月1日至5月31日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裁處事業單位共141家,違反事項前
三名,依序為高度2公尺以上開口部分從事營建施工作業未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以
及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再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原事業單位應採取必要措施以預防職業災
害,和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的人員,未提供並正確戴用安全帽。

事業單位名稱及違反項目,勞動局已公布於該局首頁右上角專區。勞動局說明,原事業單位除施工管
理外,對於各承攬商應確實執行安全衛生管理,隨時注意工地安全。此外,雇主須特別留意的是,如
勞動場所發生罹災人數在1人以上,且需住院治療的職業災害,依法需於8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以免違法。

據了解,事業單位有無依規定辦理職災通報,除透過救護單位通報資料外,後續勞工如提出勞保給付
申請,也能據此比對,勞動局籲請事業單位加強查核,並列為檢查重點項目。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