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移工入國健檢 得於自主健康管理後辦理  
日期:2021-02-23
因應COVID-19疫情,疾病管制署近期發函各縣市政府及各移工健檢醫院,調整移工入國三日健檢時
程。自2月19日起,居家檢疫的移工,得延後至自主管理期滿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辦理入國健檢,後
續將視疫情發展狀況調整。
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移工入境後須辦理入國三日內健檢,其後每六個月、十
八個月及三十個月辦理定期健檢及補充健檢。如雇主未依規定安排移工至指定醫院檢查,將依違反就
業服務法,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相關人員表示,居家檢疫期間嚴格限制對外接觸,包含就醫也須事先通報安排,目前各業別的移工均
是在完成居家檢疫的次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入國健檢。由於移工完成十四天居家檢疫後,應另進
行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同時減少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期間進出醫療院所等高風險場所,因此放寬入國
三日健檢得延後至自主健康管理期滿次日起三個工作日辦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