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資會議代表線上備查系統 逾9千家使用 勞資會議採視訊開會須能辨識與共見共聞  
日期:2021-07-29
新冠肺炎疫情尚未完全歇息,勞動部表示,勞資會議在疫情期間召開,可以改採視訊方式取代面對面
,使得事業單位內部勞資溝通不因疫情而停擺。另為方便事業單位進行勞資會議名單備查,勞動部建
置全國性的「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目前已有9千餘家事業單位透過該系統進行通
報。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說明,依據「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勞資會議至少每3個月舉辦1次;疫情
期間避免群聚,事業單位可採視訊方式召開,不過未來新冠肺炎疫情結束後,事業單位仍可依自身需
求採視訊開會,如事業單位有分不同工作地點者。
王厚偉指出,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有幾點須注意,包括:先決議通過改採視訊進行、確保會議進行
足以辨識、會議可使所有人共見。
他進一步說明,「足堪辨識」、「共見共聞」2個要件所指的是,如果事業單位在前1次會議來不及決
議改採視訊方式,可在本次勞資會議開會通知中,先說明會議將採視訊方式進行,並在視訊會議開始
的第1案決議通過採視訊方式。
事業單位大多採每3個月舉辦1次勞資會議,他補充,「至少每3個月舉辦1次」的計算方式有彈性解釋
,事業單位可自訂每3個月週期,並於擇定的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以上勞資會議。例如:事業單位規劃
每季召開勞資會議,第2季勞資會議若在4月舉辦,第3季勞資會議可選在9月底前召開即可,由事業單
位視營運狀況調整。
另為簡化事業單位勞資會議備查程序,勞動部109年7月建置全國性的「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
查系統」,為持續加強事業單位使用該系統,今年在2月時已函請中央各部會轉知所屬國營事業單位
,與3月函請櫃買中心及台灣證交所,轉知各上市櫃公司、證券承銷商及興櫃公司輔導事業單位使用
該備查系統。
截至110年7月28日止,計有9,110家事業單位運用該系統進行勞資會議代表名單線上通報並完成備查。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