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7 月中旬起食藥署啟動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  
日期:2022-06-30
食品添加物的種類及功能非常多元,在食品的製造、加工及調理過程中也經常使用,為強化食品添加
物之源頭管理,食品藥物管理署7 月中旬將啟動「111 年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專案」,以降低可能
之食品危害,確保國民飲食安全。
食藥署簡任技正陳美娟表示,食品添加物製造業稽查是每年例行專案檢查,去年檢查38 家,只有2 家
因食品添加劑未標示清楚受罰,今年預計稽查40 家,若是連續2 年都未稽查者,將會優先列為稽查對
象,今年稽查時間將於7 月15 日啟動,實施至10 月31 日止。
食藥署指出,本次稽查重點為原料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另加強查核產品標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
則(GHP)、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追溯追蹤、強制檢驗及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等項目之落實情形,並於源
頭抽驗食品添加物,檢驗是否含非法添加之化學物質。
食藥署進一步說明,倘查獲業者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所轄衛生局將依法處辦,如GHP 不符合規定,
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 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4 條規定處新臺幣6 萬元以上
2 億元以下罰鍰;未依規定保存來源文件或建立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
,涉違反食安法第9 條規定,可依同法第48 條規定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若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追溯追蹤建立或申報資料不實,可依同法第47 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鍰;另單方食品添加物未依規定辦理查驗登記,涉違反食安法第21 條規定,可依同法
第47 條規定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上300 萬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