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彰化縣模範外勞選拔 4/8前受理推薦 4月底頒獎表揚 將選出10名得獎者  
日期:2016-03-22
為肯定外勞對經濟發展的貢獻,彰化縣政府勞工處辦理105年度模範外籍勞工選拔及表揚,即日起至4月
8日受理推薦,凡在轄內合法工作年資達1年以上者,可由雇主、仲介公司及外勞民間服務組織等單位,
提出具體事蹟和相關佐證資料報名參選,勞工處收件後,將按外勞工作業別,分成家庭類及事業單位類
評選,其中家庭類選出3名,事業單位類7名,作為今年度模範外勞。勞工處將選定4月最後一周舉辦五
一勞動節活動,具體時間將再敲定,當天表揚10名得獎外勞,近期已發函通知彰化縣轄內的仲介公司,
鼓勵雇主踴躍推薦,促進勞僱關係和諧。相關簡章及報名表,可至彰化縣勞工處下載。後續若預算許可
,勞工處將編印外勞故事集,除公開他們的優秀事蹟外,也將翻譯成四國語言,作為其他外勞的標竿。

外勞參選資格,須符合勞動部核准工作許可地址在彰化縣、在轄內合法累積工作年資達1年(含)以上、
至105年7月1日前聘僱許可仍有效,且無任何違反國內法令的不良紀錄者等條件,可由事業單位、雇主、
仲介公司、各國駐臺辦事處等單位,提出具體事蹟、照片等相關佐證資料參選。評選將分兩階段進行,
收件後由勞工處先進行資格審查,並視實際狀況派員親訪或電訪,了解外勞實際工作狀況,由家庭類及
事業單位類各組中,分別挑出10名進入決選;第二階段由勞工處組成評選小組,選出家庭類3名,事業
單位類7名作為今年度模範外勞,於五一勞動節頒發禮券及獎牌表揚。

評選指標,工作表現(40分)、主動學習(佔20分)、品德操守(佔20分)、樂觀助人(佔10分),以
及其他足為楷模事蹟(佔10分)。事業單位推薦,同一家事業單位聘僱外勞人數在50人以下者,以推薦
1名為限;50人以上未滿150人者,以推薦2名為限;聘僱人數達150人以上者,最多推薦3名。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