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小型老福機構與護理之家 改善公安、消防有獎助  
日期:2018-01-18
針對財團法人、私立小型老人福利機構及護理之家等1,618家機構,衛福部自107年起,運用長照服務
發展基金預算分3年透過獎勵方式,鼓勵機構進行公共安全體檢與消防相關設施設備改善,並以分類
、分級原則,將老舊建築物且具高風險之機構列為優先輔導對象,有效提升機構住民之安全與照顧服
務品質。
衛福部、內政部共同研訂之「強化長期照顧機構公共安全推動方案」已於106年12月26日經行政院核
定,方案實施期程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依建築消防設施、機構設立之樓層與區域等4大面向
,列25個工作項目及48項具體改善措施,重要作為包括:一、檢討機構設置樓層及公共安全相關規定
。二、機構應定期接受用電設備維護檢查。三、強化機構防救災教育訓練及防災實境演練。四、研議
獎助輔導機構改善消防及公共安全設施設備(含自動撒水設備等)。五、研修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
置標準。六、檢討救助袋及緩降梯等垂直避難器具在長照機構之合宜性等。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