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外籍人才雇用說明會 歐洲商會提建言  
日期:2018-05-10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今年2月8日正式施行,國發會5月8日赴歐洲在台商務協會及台灣加拿
大商會宣導外國人才專法,使各界瞭解修法實質內容與運作方式,並聽取外國商會代表所提建言。
歐洲商會主席何飛逸(Freddie Hoglund)於會中表示,外國人才專法的實施,確實解決了許多外國人才
在台遭遇的困難,並且提供多項來台、留台誘因,針對其他問題也希望台灣政府能儘速提出解決方案
,包括法律領域就業金卡申請條件過於嚴苛、外國專業人才獲得永久居留的配偶及子女無法免除每年
須在台183天之限制、對於非首次來台工作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法適用租稅優惠待遇等,盼相關部會
能研議並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對於與會代表所提各項問題及建議,國發會回應,後續將會同相關部會研議,以利延攬外國專業人才
。
國發會已於3月5日邀集外國商會、工商團體召開宣導說明會,相關會議資料並已置於該會「外國專業
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專頁。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資訊連結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