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社工服務業3年勞檢6千餘場 違法近1成 立委關切社工回捐薪資 衛福部指不能強制  
日期:2019-04-09
針對台灣許多社會工作者的勞動條件面臨低薪、過勞、暴力,甚至很多社工被服務機構要求「回捐」
工資,8日在立法院引發藍綠多位立委關切。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不能強制員工回捐薪資,另
有提供社工人員申訴平台,未來也會逐筆查核社福機構和社工人員簽訂契約時的薪資款項。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日邀請衛福部、勞動部、教育部報告「提升社會工作人力、勞動條件與人才培育
及改善措施」。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謝倩蒨表示,將社會工作服務業納為「108年度勞動條件檢查重點對象」
,要求各地方政府規劃一般檢查時應優先選列,以提升勞動檢查頻率,確實督促業者落實法令外,並
設有1955申訴專線,社會工作人員如認有勞動權益受損之情況,均可撥打專線進行申訴,如查有違反
勞動基準法情形即依法處理。
社會工作服務業勞動狀況,近3年共勞動檢查6,479場次,計有585場次查有違法,違反比率9.03%,
罰鍰1,957.5萬元,其中違反勞動基準法規定前三名依序為「未依規定核計加班費」187項次、「超時
工作」142項次及「未核實記載出勤情形」85項次。
立委陳宜民質詢表示,社工處境艱難,監察院最近才糾正衛福部,指出社工低薪、強迫回捐、超時工
作沒加班費,社工是「弱勢中的弱勢」,陳宜民引述社工工會等團體的調查指出,社工被服務機構要
求回捐薪資,平均每個月1,000至5,000元,台南市甚至有人被要求回捐8,000元,若以平均3萬3,000
元來算,社工只剩2萬4,000至2萬6,000元。
立委吳玉琴質詢指出,機構可以要求員工捐回薪資嗎?陳時中答覆,不能強制要求,「自願」和「強
制」難以劃分,總之不能這樣做;他坦承,去年3月設了申訴平台,但效果不是很好,目前僅有17件。
立委蔣萬安質詢指出,社工的薪資問題分為「高報、浮報」和「不自願回捐」2種,前者是機構與社工
談的薪資比向政府報的低,還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後者則是實際給付有落差,衛福部有沒有檢討
?陳時中答覆,若有發現會依法處理。
立委鍾孔炤質詢指出,很多社工被迫回捐薪資,合法嗎?謝倩蒨表示「違法」,她說根據《勞動基準
法》,薪資要全部給付給勞工,機構要徵得勞工的同意,才能有薪資捐款,就算社工同意,也要先拿
到錢,才能捐出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