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印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拜訪監察院 提供58名續聘被超收名單 監察院受理了解  
日期:2019-10-09
由於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調查多起外籍移工案件,其中有關移工人權的相關報告,引起印方重視
,因此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秘書長達當(Tatang Budie Utama Razak)等人7日專程拜會
監察院,同時遞交58位移工陳情被收取7萬台幣買工費的相關事證給委員,希望我方政府重視並協助
解決。印尼「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秘書長達當(Tatang Budie Utama Razak)等9位代表於10月
7日專程拜會監察院,與院長張博雅、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進行座談,雙方就外籍勞工之仲介超
收費用及監督機制、建立直聘機制及境外漁工住宿問題等議題進行熱烈討論。
監察院長張博雅特別出席表示,該院自2005年開始與印尼國家監察使公署進行雙邊互訪與交流,2016
年11月,該院赴雅加達訪問時,也首次拜會海外勞工安置暨保護局,實地瞭解印尼海外勞工政策及保
護情形,現今我國外籍勞工人數已逾70萬人,其中以印尼籍勞工最多,該院向來關心在臺灣的外籍移
工,尤其重視印尼人民在臺的工作環境、薪資、人身安全、仲介費用等人權保障議題。
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表示,近年經由
本院的深入調查,促請我國相關主管機關如勞動部、漁業署及衛生福利部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尤其
在境外漁工權益上重罰不良雇主及仲介公司並移送法辦,司法機關也改善了司法通譯的問題,外籍移
工訓練機制也由兩國相關機關共同研討中。
秘書長達當希望促成直聘機制更成熟運作,他表示印方在直聘制度中已取消仲介的角色,我方仍藉由
仲介聘僱,希望能進一步健全提升直聘機制,同時表達受續聘之印尼勞工被收取高額買工費的問題嚴
重,已有58位移工陳情被收取7萬台幣買工費,希望我方政府重視並協助解決,兩位委員表示願意協
助了解,雙方為促進雇主及移工權益一起努力。
王幼玲進一步說明,會將收到58份陳情書轉交勞動部查察,據悉是同一家工廠續聘印尼移工,仲介卻
要每名收7萬元費用,印方認為不合理,應由雇主繳交費用。
對此,勞動部說明,仲介機構若以協助外籍勞工期滿續聘或是期滿轉換媒合新雇主的名義向外籍勞工
收取仲介費,屬於違法的行為,無論有無返還,將依法處所取仲介費用的10倍至20倍的罰鍰、1年以
下停業和許可證到期不予換證處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