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陸配三親等可來台探親 藍委籲外配應比照  
日期:2019-10-15
內政部移民署108年8月修法將陸籍配偶家屬來台探親之資格,由原本的二等親放寬至三等親,但在外
籍配偶親屬的探親資格上,仍然維持二等親規定;對此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麗蟬呼籲,外交部與領事
局基於人道考量,應同時將外籍配偶親屬的探親資格,比照陸籍配偶辦理放寬為三親等。
國民黨團副書記長林麗蟬、許毓仁、童惠珍15日上午在立院召開「陸、外配團聚權!那ㄟ差這麼多?
」記者會。
內政部移民署在今年的8月1號,同意修改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將陸籍配偶家屬來台
探親之資格,由原本的二等親放寬至三等親,但是外交部與領事事務局卻未跟進,在外籍配偶親屬的
探親資格上,仍然維持二等親規定。
立委林麗蟬指出,政府已開放陸籍配偶三等親家屬資格來台,但政府為何只做半套,她接獲很多外籍
配偶姊妹陳情,質疑對探親權差別待遇,正是撕裂族群的元凶,不該豎立族群對立;她呼籲,一定要
盡快將外配的探親權,比照陸配,不要讓族群之間,產生另一種的對立。
立委許毓仁表示,外配加上陸配的人數,約有54萬人,其中非陸配的人數高達18萬人,難道這18萬人
是幽靈人口嗎,為何不能享有與陸配一樣的權利;既然內政部已放寬陸配家屬的探親資格,希望領事
事務局能夠保障外配的權利,以符合平等的原則。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