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資爭議案件調解制度處理 和解率近8成  
日期:2020-02-19
根據勞動部資料顯示,108年截至11月止,勞資爭議件數總計24,297件,其中按調解方式處理者為23,615
件,占97.19%,亦即目前超過9成的勞資爭議均透過調解制度進行處理;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
究所發現和解率近8成,獲償率達9成,在滿意度方面以承辦人員在「會議時間安排」上滿意度最高。
我國自100年5月1日起新增「獨任調解人制度」,期更快速處理勞資爭議事件,從受理申請到完成調解
,通常20天內可完成,已有九成案件都選擇調解人制度,有效化解勞資爭議。
勞動部勞動及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針對「我國100至105年勞資爭議調解成效」進行研究,有近8成爭議
案件可透過調解人制度獲得解決,確已發揮其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之功能。又獲償率達9成,亦即勞資
爭議當事人請求之金額經調解後,平均可獲得超過9成受償,使勞工權益獲得實質的保障。
勞安所表示,有關勞資爭議調解人制度未來可朝強化調解人專業能力,確保調解服務品質;地方主管
機關落實對於中介團體之評鑑與退場機制;預防調解制度遭浮濫申請,避免浪費國家及社會資源;合
理健全調解補助標準等方向努力。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