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口罩等防疫物資工廠 勞動部進行法遵訪視輔導  
日期:2020-09-26
針對口罩、酒精與防護衣等防疫物資工廠,依規定可以申請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條款,但日前有廠商
違法,勞動部職安署表示,現階段進行法遵訪視輔導,將視情況決定年底前是否執行全國防疫物資工
廠專案勞動檢查。
因應肺炎疫情的防疫物資生產,適用勞基法因應天災事變界定,亦即該段期間工作時間可不受1天工
時最長12小時、單月加班上限46小時等限制,也可要求勞工停休例假、國假和特休假,後續再另補假
給勞工;廠商在實施的24小時內必須向地方政府核備。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表示,目前針對防疫物資工廠勞檢申訴案部分,已經要求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去
檢查。另外依法規定,口罩、酒精及防護衣工廠可以申請適用勞基法天災事變條款,因此現階段會針
對沒有申請適用天災事變條款的工廠進行法遵訪視。
鄒子廉指出,目前正在盤點全國口罩、酒精或防護衣等工廠名單,了解、輔導防疫物資國家隊廠商有
否完成核備程序、給予加班費、給予補休等,目前正規劃全國防疫物資工廠專案勞檢工作,將視法遵
訪視狀況而決定是否要執行。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