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考量國際疫情 移民署第17次延長外國人停留期限  
日期:2021-11-10
考量國際疫情仍屬嚴峻,內政部移民署宣布針對2020年3月21日(含)以前入境且目前尚未逾期停留之外
國人,再次自動延長其在臺停留期限。
移民署強調,為避免國際人流移動所造成之防疫破口及降低社區防疫負荷,針對合法停留超過180日
之外國人,前於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7日間,16度宣布自動延長30日停留期限之措施,本次
為第17次。
移民署進一步說明,本項措施仍將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疫情發展狀況之評估,適時檢討調整
。相關延期要件及注意事項,詳情請參考以下「問答集」。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