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勞保紓困貸款12/30申請 申貸資格勞保年資滿15年  
日期:2021-12-23
勞保局指出,111年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紓困貸款將於110年12月30日至111年1月14日期間受理申請,貸
款期間3年,每人最高貸款金額10萬元,貸款期間利率目前為年息1.28%,前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
第7個月起按月平均攤還本息。。
勞保局說明,申請資格勞工須符合生活困難需要紓困、參加勞工保險年資滿15年(計算至受理截止日
111年1月14日止)、無欠繳勞工保險費及滯納金、未曾借貸勞保紓困貸款,或曾借貸已繳清貸款本金及
利息者。但已申請老年給付、終身無工作能力之失能給付或向其所屬機關請領勞工保險補償金者,不
得申請。
根據勞保局資料,勞保紓困貸款總額度原則為200億元,每人最高貸款金額為10萬元,自撥款日起年
息1.28%,之後按勞工保險基金定存平均年利率加計代辦銀行手續費率公告調整。
勞保局提到,勞保紓困貸款還款期間為3年,第1個月起到第6個月按月付息不還本,從第7個月起按月
平均攤還本息,假設勞工借款10萬元,按目前利率前6個月每月須繳利息107元,自第7個月開始每月
需繳本息3,389元。
勞保局強調,申辦本項貸款無需繳交任何費用;每人限申請1次,重複申請者不予受理。有意申辦者
可洽詢土地銀行客服專線(02)2314-6633或勞保局服務專線(02)2396-1266。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