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農曆春節出勤 雇主應留意加班費計算  
日期:2022-01-27
農曆除夕至初三這四天均為法定休假日,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給假
給薪,如適逢勞工休息日及例假者,則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至於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法定休
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者,應依規定給付出勤工資。
勞工局表示,事業單位如比照公務機關調整春節為1月29日至2月6日共9天連假者,應依勞基法8週彈性
工時規定,經取得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適用,採一日換一日方式安排出勤。勞工局提醒,為避免日
後工資計算爭議,建議事業單位將休息日與工作日對調情形於班表或行事曆上註明,讓勞工瞭解。
此外,因出勤日性質不同,將影響工資計算,勞工局已製作「111年農曆春節出勤加班費倍率圖」供
事業單位計算參考。
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如有休息日出勤工資或法定休假日出勤工資給付不足情形,依法可分別處2萬
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名稱及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籲請事業單
位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觸法受罰。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