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開放新外勞來源國 目前尚無定論 日本將開放外勞 勞動部將訪日了解  
日期:2016-11-08
為避免外籍勞工受來源國之制衡,並開發新興外籍勞工來源國、穩定外籍勞工來源並解決國內缺工,
勞動部政務次長郭國文日前在立法院表示,會透過外交部洽談目標國推動雙邊勞務合作,在馬政府時
所傳開放緬甸、斯里蘭卡等,目前尚無進一步討論,不過,他將會在年底前訪問日本厚生省,了解日
本對於開放外勞相關事宜,若日本開放外勞將可能對我國造成外勞來源排擠作用。

勞動部上周受立法院衛環委員會邀請專案報告「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整題規劃」,本社於會後訪問郭國
文,他作上述回應。

郭國文指出,日本若開放外勞,其外勞來源國與我國將有重疊,日本的薪資待遇又比我國好,將會減
少外勞來台意願,因此他12月將去日本訪問,詢問清楚日本厚生省外勞政策,再進一步檢討規劃我國
的外勞政策。

勞動部指出,我國開放來源國主要考慮因素包括外籍勞工輸出國之勞工素質應符合我國產業對勞動力
之需求;外籍勞工之犯罪傾向對我國社會安定之影響;防止移入性疾病侵入國內,威脅我國防疫安全
;雙方應基於平等、互惠原則設立代表處進行勞務合作,對於我國相關法令規定及外籍勞工政策與相
關措施予以尊重及配合。

勞動部開放外籍勞工來源國之原則,係為降低國內雇主對單一國家外籍勞工過度依賴,並提供不同選
擇。開放其他外籍勞工來源國須符合我國政策,且有利穩定勞動市場、國內經濟發展及外交效益。

勞動部報告指出,長照2.0雖規劃擴大服務對象,包括不限身心障礙者年齡、65歲以上老人與衰弱者、
55歲以上原住民、50歲以上失智症患者等,但不符合長照服務資格之失能者,仍僅能申請外籍家庭看
護工照顧。

針對初次入國之外籍家庭看護工,雇主可為其申請補充訓練。相關課程內容及申請程序等規定刻由衛
生福利部草擬。

為保障外籍家庭看護工休假權益,同時促進國人投入長照工作,勞動部已會商衛福部研議外籍家庭看
護工休(請)假期間替代照顧服務計畫(草案),預計106年推動。



資料來源:外勞通訊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