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發布日:110.12.15 文 號:勞動關4字第1100129329A號 發布機關:勞動部 法規名稱:勞動部補助勞工及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 摘 要:勞動部令:修正「勞動部補助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名稱並 修正為「勞動部補助勞工及工會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議交通費實施要點」,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行政院公報 「法規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