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並自107年1月1日起實施
   
勞動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7月6日

發文字號:勞動發管字第10605118771號

附件:如文

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

部長 林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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